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舟山市普陀区旅游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邮编:316100;电话:0580-3031222)。

一、概  述

2015年度,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营造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等政府信息116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6条,包括《关于申请加入旅游行业协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浙江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等;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充实局政务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实现同步更新;二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通过快捷、迅速的信息推送模式为公众提供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8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5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高,在更新频率和速度上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不够全面,如请示、批示、财务问题等信息,没有得到全面公开。对此,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对信息公开的程度、范围、对象等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不涉密的敏感问题的信息作进一步规范。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为普陀区旅游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