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市场监管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收社会公开监督。

一、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来,我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分局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维护员队伍建设,结合政府网站监测结果多次对网站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确保网站可用性强、信息更新及时。于2016年9月正式上线“舟山普陀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畅通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渠道,并出台微信公众号供稿方案,确保公众号运行有序。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主要有分局门户网站、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我局工作职责、领导班子等基本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信息,工作动态、最新文件、各类公示等具体工作信息。此外,我局还通过“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等活动不断加大与公众的互动力度,全年通过媒体刊登、播出新闻130条次,进一步促进工作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03条,包括公示公告89条,内容涉及部门财政预决算、食品、产商品等抽检结果、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企业简易注销公示等方面,工作动态189条,公文10条,政策法规14部,专项检查信息及典型案例49条等,并做好分局门户网站“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维护工作,确保群众顺利查询各类市场主体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更新各类信息315条,其中“食品药品与保健品安全”等重点事项21条。通过普陀区绩效考核平台公布重点职能工作10项、进展20条,通过“舟山普陀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2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处罚结果18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综合档案室共受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阅6357人次,主要涉及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以及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档案材料,其中公检法机关99人次、律师129人次,均为当面申请,我局已全部答复查阅。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办结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设立在局办公室的局本级政府信息受理点未收取相关费用;局综合档案室受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阅全部免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相关机制还不够完善,实际操作中虽然有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但文件还没出台;分局内部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相关科室职责还不够明确;公开渠道还不够多样化,离真正满足公众需求尚有一定距离等。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责任意识;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明确各科室、所的相关职责,使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对分局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维护办法(试行)进行修订,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加强与网友之间的互动,积极回应网友咨询建议投诉等。

普陀市场监管分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