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等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2楼;邮编:316100;电话:3012052;传真:3012052)。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截至2016年底,人力社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2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7条。

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235条,其中政务信息80条,公示公告73条,开设“两学一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4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17条,其他政策法规类5条。

区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开767条,其中新闻动态32条,政策法规1条,招聘信息497条,求职信息148条。

在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45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财政信息8条,公告公示15条,政务信息77条,人事信息29条,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开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6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政(事)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各科室政(事)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