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普陀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3028629。

一、概  述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继续在全系统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等政府信息63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8%;属于工作动态类信息5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0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站场建设、交通行业安全、水陆运输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渡口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在公开办事的程度以及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和提高。对此,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对信息公开的程度、范围、对象等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不涉密的敏感问题的信息作进一步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构建和谐交通、和谐普陀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数据来源为普陀区交通运输局网站、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