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邮编:316100;电话:0580-30679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政工科,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在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方面,主动在媒体报纸、平安普陀网和平安舟山网以及普陀区政府网站有关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对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重点事项、党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截至2017年底,共主动公开信息近220条。

二、其他方面情况

1、2017年度,区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定,2017年度区司法局无此类情况。

2、2017年度,区司法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3、2017年度,区司法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