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水利围垦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3807631。

一、概  述

2017年度,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营造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等政府信息60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属于单位业务类信息5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1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41条,主要包括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立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水利建设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共25条。同时,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存在一些“盲区”,如请示、领导批示、财务问题等信息,普遍没有得到及时、全面的公开。对此,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对信息公开的程度、范围、对象等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不涉密的敏感问题的信息作进一步规范。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为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