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9-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普陀区城市管理法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普陀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营造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等政府信息500多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多条,其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2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1条,统计类信息12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4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其他信息46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普陀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向民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借助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借助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上报各类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统计信息等。2017年我局共上报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117条。三是对接新闻媒体。借助普陀电视台的"阿宝在现场"、舟山电视台的“汪大姐来了”、今日普陀、舟山日报等,发表各类文章205篇,全方位对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并公开受理答复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7年度今年以来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达10000余次,我局坚持实行每月15日局领导来访接待日制度,截至目前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网络舆情93件。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公开工作较为被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召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信息专责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深入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权清晰的监督、保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