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等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2楼;邮编:316100;电话:3012052;传真:3012052)。

一、概述

根据政府工作要求,舟山市普陀区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坚持把信息公开列入“一把手”工程,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截至2018年底,人力社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完善常规政务信息发布。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人社政策,截至12月,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16条,在门户网站上累计公开信息138条。其中公示公告21条,工作动态52条,规划计划7条,组织机构1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点领域中部门决算信息公开4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5条。重点事项30条,其中公务员考录2条,人才就业12条,事业单位招考12条,社会保险4条。受理网信来电办理共203件,其中来信10件,共10人次。网上受理164件,共164人次,12345来电29件,共29人次。

2、结合“最多跑一次”要求,上网公布主项40项,可办事项146项,并完成146项办事指南、优化表的编制工作,这146项事项均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直接下载办事指南,三星以上事项均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在服务大厅将业务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宣传册,放置在经办窗口,同时利用LED显示屏,服务大厅宣传栏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常年为群众提供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3、通过印发宣传海报、政策解读小册子、政策资料汇编,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将政策精神输送到企业、镇、街道(社区),参照全省人力社保系统《指导目录》事项服务指南(2018版)内容,编制完成《“最多跑一次”服务下沉事项服务指南(2018版)》,并印发至各镇(街道),现已印发服务指南宣传手册70项,共计14000份。加强与电视台及平面媒体的合作,宣传各类民生服务政策和新规定,扩大信息传播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8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政(事)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