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陀区政府网站(http://www.put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717;邮编:316100;传真电话:3063582。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6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0篇;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0件,申请办结0件,申请答复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举报投诉0件。

二、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预算》,全面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共24项,五星级事项7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其中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事项21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5个事项列入全城通办。

(三)做好经济运行信息公开。每季度定期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区工业、商贸、外贸经济运行分析,全面公开我区经济运行情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针对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对每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以受理的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费用、复印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改进情况: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重大改革创新事项、国家新战略落地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