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六横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舆情回应工作
(一) 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政务公开包括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大一级栏目和财政预决算、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公告公示等二级栏目。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各类信息共614条,其中工作动态122条,政策文件80条,公告公示394条,人事信息5条,应急管理1条,财政预算公开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
(二) 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主要通过互联网公开,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分门别类的发布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网(http://lhgwh.zhoushan.gov.cn)、普陀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六横镇版块(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67/index.html)。
(三) 加强舆论回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出台《关于六横管委会党委2018年度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和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30起。切实管好用好互联网阵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保持政府网站找错系统畅通,及时回应网民诉求,今年及时解决网民政府网站找错1起。
二、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完成78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星级定位的动态调整工作。通过五星级服务或双向快递寄送实现“零跑腿”的事项达278项,三星级以上事项合计780项。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网上办事覆盖面和便捷度。三星级以上事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移动办事事项目录达192项;制定手机端办理的业务流程,启动APP(移动)办事工作;强化网上网下业务整合,推广统一的办事咨询、预约、评价、快递送达系统。
(二)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推进“一门办理”。通过服务大厅扩容改造,将游离于中心以外的各职能部门,按管委会要求全部向中心集中,完成镇人大交办的“一门办理”实事项目;同时部分窗口进行优化,窗口、人员职能配置趋向合理。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委属单位审批科长和审批团队全进驻,审批服务事项达862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积极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分步实现让群众和企业到任何一个受理窗口即可办理全部审批事项的改革目标。制定并依据“无差别全科受理”实施方案,分批次对税收服务、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公安服务、民生事务和公共事业7大板块窗口人员开展高频事项的无差别受理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截至年底,七大板块无差别受理事项达830项。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和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跑改办“八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并圆满完成。其中,各委属单位、职能部门完成 “八统一”定稿和网上事项库更新配置780项。按省定应当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的事项覆盖率已达100%。
三、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指派专人管理政府网站,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今年以来,按照文件要求,将原来的一级域名转换成二级域名,并通过网站备案等方式取得公安备案号。继续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明确负责网站集约化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合东讯公司做好包括网站数据迁移、域名转换、版块更新等集约化工作。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据统计,六横共有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6个,全年共发布信息518条。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公开申请受理方式、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并公开文书。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并按规定答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明确相关审查制度和审核人,精确到各委属部门。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保护个人隐私。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32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614条 |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200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318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8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8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8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5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个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默认为兼职)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1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