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一、总体情况

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开设了政务公开、互动服务、政府信息公开节点等栏目,今年在政府网站公布信息216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职能转变,及时将机构改革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中层任免文件等信息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及时梳理、调整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全面梳理涉及我局的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5项,优化流程,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并报送区编办统一公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将《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公开公布征求意见、公告关于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名单、公布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等。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公开;对于局年度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3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138712.3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按照政府公开的目录进行公开,但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

改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府公开,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热点信息内容公开,扩展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