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截至2019年底,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6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的服务作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按照“先转隶、后三定”的工作思路,严肃机构改革纪律,稳妥高效地完成优抚安置、减灾救灾、医疗救助、老龄办等机构、职能的转隶和工作衔接、人员调动,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根据机构编制调整后的新“三定方案”,对本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办事指南、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等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和完善。按照职责分工,对浙江政务网上部门事项、部门责任清单、权力事项库进行了调整。权力事项库由原来的78项调整为50项,其中2项划入普陀区应急管理局,1项划入医疗保障局,25项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抓好了整改落实。
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孤儿保障等相关政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的公示工作,实行低保城乡标准一体化,每人每月720元。落实低保政策及兜底扶贫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598.4万元。抓好低保专项治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新增低保、低边对象300户392人,取消829户1282人,现在册低保、低边对象共3441户4581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福〔2019〕12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就业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截至11月底,全区共有孤儿及困境儿童141人,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04.3万元。加强福利企业指导,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就业,为企业减免相关税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增8 | 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增50 | 48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 | 0 | 0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35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