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可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www.putuo.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港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309256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东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有效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健康稳定发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网站发布32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3条,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调研、会议、活动等工作动态,招投标、招聘等公告公示,人事变动、工作开展、表彰先进等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街道概况等便民信息。特别是关于招投标公告公示、街道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对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工程质量、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街道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四个平台”建设,新增“最多跑一次”事项69项,其中公安52项、市场监管13项、城管3项、税务1项,目前已梳理事项共209个;推进政务服务多渠道数据同源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指标维护、群众和企业“一件事”“全流程”、“一证通办”数据归集共享等相关工作。便民服务大厅按照统一制度、办事流程等上墙,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街道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东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查询的方式和办法。利用街道各种活动和各类平台,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街道信息公开查询的受理电话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在政务公开网站,定期将政府的文件、动态信息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足不出户的利用网络媒体进行信息查询。在各社区(村),利用现有档案资源和网格平台,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查询工作。在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点,在街道档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街道居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咨询、生活服务及公共事务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6

0

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903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质量、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外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推进“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紧紧围绕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对“五大会战”、“四个舟山”、新型城市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解读。三是强化落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