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完善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功能;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充实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效地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2019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用好多个平台,全方位开展信息公开。一是以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定期发布环保咨询、生态创建、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管与执法、行政许可、生态环境督察、应急管理等重点环境信息。二是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按照权力事项“八统一”要求,积极做好“最多跑一次”等权力事项梳理和及时更新,发布事项信息和办事指南,利用政务服务网平台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等。三是是抓好两微平台,通过舟山市普陀区生态环境政务微博、“普陀环保”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和回应群众诉求。

(二)抓好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信息发布规范,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站、队、所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管理办法等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跟踪和管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件,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本年增8

1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本年减14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本年减17条

43

行政强制

9

本年减3条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

372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尤其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及时完善制度建设,整合信息发布平台,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我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