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对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以及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文件制发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0篇;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2件,申请办结2件,申请答复2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举报投诉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6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0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2、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