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政务公开落实。
政务公开作为单位的窗口和“眼睛”单位,为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并且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不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区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积极参加区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各类信息建设的培训,开展对基层站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培训力度,一年来效果显著。重点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环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上,突出实用性、规范性。坚持把区政府网站作为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信息录入。今年,我局编辑、发布和更新的各类信息共计68条,其中重点领域优抚安置公开3条信息,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 | 19 | 157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 | 113848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来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面向社会、群众的信息服务方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方式:我局在不断健全、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基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我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工作,通过更多渠道为社会广大群众获得我局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