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7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的服务作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和落实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了普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完善制度管理,促进工作规范
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作为公开信息的主要窗口,通过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公开重点,强化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孤儿保障等相关政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的公示工作。一是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自今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0元。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实际将3至6月的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规范特困供养,明确普陀今年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5621万元,基本生活费按低保标准的1.3倍,即每人每月1053元发放。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共临时救助58户93人,发放救助金36.58万元。二是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截至12月份,全区共有孤儿及困境儿童183名,共发放基本生活费1389311.3元。乡镇(街道)共有儿童督导员11名,村(居)“儿童主任”108名。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6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减3 | 6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 | 减6 | 1278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5 | 增36 | 36 |
行政强制 | 3 | 减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9 | 1029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