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2020年度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图解.pdf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面上工作2020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普陀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立足分局“五大体系”25个重点项目,主动回应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取得预期成效。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5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4106条、政务微信公开378条。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机制和平台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主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由分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梳理网站栏目、数据1363条,清理、补全信息102条,编制完成《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有效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审核和审查制度,分管局领导实时督导上网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不发生失、泄密行为。

三是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和舆情回应工作紧密结合各类新出台法律法规及社会热点问题,在分局专栏上实时更新常用法律法规,主动公开出入境、户籍管理等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尤其是疫情期间,主动推出“网上办”“指尖办”“电话办”等“跑零次”服务,有效减轻来访群众办事负担,实现“疫情防控、服务群众”两手抓。依托“浙里办”“民生警务”“阳光执法平台”等多种平台载体,开通可信身份认证线上“刷脸”,累计受理户籍业务29508起、“全城通办”810件、网上业务7260条,“跑一次”实现率居全市首位。圆满完成舟山普陀宁波江北户籍业务“跨市通办”业务全省试点任务,推动实现甬舟两地户籍通办。深化“流动窗口”办证服务,落实“办事不出岛”工作机制,推行企业和群众“容缺受理”材料网上补交措施,执行外国人签证站点一体化审批服务机制,开展“助企双引”(引资引才)直通车活动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完善公安工作社会舆论监督和评价制度、警媒沟通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0

 480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3

 0

 2187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0

 1073

行政强制

 26

 0

 6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8

10,253,8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修订《条例》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公开形式不够多、民意收集渠道较少、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应用不足等问题。为此,下步我局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网上+网下”,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宣传媒体、新媒体信息平台等手段,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畅通民情民意收集渠道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三服务”“警民恳谈”等多举措,深入开展窗口测评、调研走访、基层服务等活动,广泛收集党委政府、企业单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水平。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媒体平台建设力度。以普陀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为抓手,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逐步将公安微博、微信打造成警民联系的新平台、信息发布的新媒介、服务群众的新渠道,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