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陀区政府网站(http://www.put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7楼;邮编:316100;传真电话:3063582。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0篇;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0件,申请办结0件,申请答复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举报投诉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3 | 5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4080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改进情况: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五大会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