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2021年度普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报图解.pdf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严格对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舟山市普陀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高效面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国企改革、产业扶持、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三公”经费支出等政务内容,助力打造“阳光政府”。监督保障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局党委书记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和落实,并由专人进行具体政务公开平台操作。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全流程审核,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取得、谁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事前保密审查、事中流程监督、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做好日常公开维护工作

严格按照《2021年舟山市普陀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务公开维护管理。及时根据最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做好部门人事信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内容补充和政策文件栏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链接、字段的补全。及时根据最新公开栏目做好财政预决算、机关简介、政策文件、部门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部门工作动态每周至少一次、预算执行内容每月至少一次、政府和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限期更新、其他文件栏目每半年至少一次、政策文件每3个月至少一次等固定更新频率栏目的更新。同时,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依法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两次。

(三)依法依规细化政务公开

围绕打造“透明政府”,高效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地方债务、中央直达资金、扶贫资金、“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各财政资金信息子栏目公开工作,及时接受各级监督。截至2021年12月6日,累计通过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机关简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年度工作报告、产业扶持、预算执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意见征集等32个子栏目内容的政务信息共2548条,全文电子化100%。其中,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栏目中的产业扶持、预算执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四方面内容信息合计183条;每月初及时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共44条等。

(四)做好区级专项资金公开

结合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深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项目,将17项区级专项资金纳入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资金合计2.23亿元,并按规定在人大批复预算草案20日内(2月10日)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动态跟踪了解项目情况,提出支出计划,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并及时统一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

(五)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预算草案经区人大批复后,及时按规定在20日内(2月1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指导和督促区本级所有财政拨款单位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规定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3月2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完成《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并提交区人大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将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汇总决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同时,所有预算公开单位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按规定统一予以公开。

(六)加强监督保障

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关注各大论坛及社交平台。对社会大众聚焦关心的问题,提高重视并及时给予官方答复,配合12345热线做好咨询服务,及时解决市民问题。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公开投诉及信息公开电话等联系途径,实时留意并及时受理调查投诉。2021年度通过各个途径我局并未受到投诉举报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同时还存在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统一、公开字段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提升,持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充分,保障好全社会知情权。提高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固定公开频率栏目自检,绷紧政务公开时间节点之弦,确保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栏目按时间节点、按固定频率及时公开;强化沟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横向、纵向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局内部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定期根据公开栏目做好公开内容报送督促。同时,加强同区大数据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政务公开最新规范要求,并进行公开内容补充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