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2021年度普陀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年报图解.pdf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普陀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各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确保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教育类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除涉密内容,全部予以公开。规范设置了公示公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点事项等栏目,做好财政预决算、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与福利等内容,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定期上报各类法规、条例等。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26条,微信184条,微博133条,另外通过媒体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

在做好全局信息公开同时,要求各校加强培训指导,规范运营学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查阅点、公示栏、展板宣传栏等板块的宣传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阳光招生、人事招聘、工程建设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报送目录,做好新调整的财政预决算、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与福利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新区建设中心工作和国家教育改革新政策,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改善教育民生、饮食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重点工作宣传力度。

2021年,我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民生实事的结合,做好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7月13日,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参加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联合主办的“政务公开在行动——民生政策进万家”系列网络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浙里办”APP网上招生报名方式、“银龄跨越数字鸿沟”智能技术日常应用培训等教育数字化改革热点问题,通过H5页面现场设置问答环节、发放小纪念品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拥抱数字化改革浪潮。通过热线直播、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结合学校各信息公开手段,围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圆满完成城区学校网上招生宣传工作;认真、规范做好各级各类信访件的回复和处理工作,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利用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民办学校审批”等平台,全面推进我区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完善“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实行全域网上报名,新生网上报名人数达到6361人,占全体报名人数的84.5%,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报名人数4934人,占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人数的96.3%。

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为便于公众对属于教育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全面统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同时,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学校、部门信息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信息队伍建设不够到位,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质量上存在缺陷。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各处室人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与工作指导,提升宣传意识,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并扎实有效推进。二是配合政府做好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好的平台;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重点拓展招生考试、人事招聘、政策发布等公众关注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信息公开渠道及方式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让公众明确了解信息的平台,提升群众接收讯息的便捷性、时效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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