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编制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33/index.html 公开时间:长期;联系电话:3026890。 本部门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部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26890;传真号码:3026890;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2号楼901室;邮政编码:316100。 (三)提出申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申请。 本部门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上级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024941,传真号码:2026921,通信地址: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临城街道翁山路530号),邮政编码:31602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区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3065583,传真号码:3010803,通信地址: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邮政编码:316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单位版) |
公民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申请人信息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电子质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单位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申请单位信息 | 名 称 | 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电子质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