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75/index.html;指定地点为:街道党政办,公开时间为:长期,联系电话:3013876。
      本机关还将采用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党政办,联系电话:3013876,传真号码:3039047,通信地址: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邮政编码:3161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普陀区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沈家门街道办事处网站上直接填写《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沈家门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