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编制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部门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开时间为:长期,联系电话:3055664。
本部门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部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13427,传真号码:3059307,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邮政编码:3161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或信访室举报。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访室联系电话:3013427,传真号码:3059307,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邮政编码:316100。
公民版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申 请 人 信 息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月日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单位版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年第_____号
申 请 单 位 信 息 | 名称 | 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月日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