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编制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部门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开时间为:长期,联系电话:3055664。
      本部门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部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13427,传真号码:3059307,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邮政编码:3161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或信访室举报。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访室联系电话:3013427,传真号码:3059307,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邮政编码:316100。



公民版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单位版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年第_____号

名称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