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塘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3-28

 

舟普政发〔2009〕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强塘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普陀实际,现就我区 “强塘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 “强塘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渔农村饮用水、岛际引水、海水淡化、水库山塘除险加固、清水河道建设等工程取得重大进展,防汛防台防旱成效显著,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和健康发展。但是由于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加快,极端气候现象频发,我区又受季风海洋型气候影响,夏季极易受台风侵袭,台风带来的风暴潮和强降雨等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任务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当前防灾减灾新形势,作出了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重要战略决策。在当前新的发展阶段,开展“强塘工程”建设,是我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安的实际行动,是防灾减灾、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是推动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扩大渔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强塘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强塘工程建设。

二、“强塘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我区“强塘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核心,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海塘、水闸、山塘、河道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城区防风暴潮工程全线闭合,流域防洪排涝全面达标,进一步提升我区防灾减灾能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项目,作为“强塘工程”的首要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塘工程”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工程量大,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塘固房”工程公益性强,需要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强塘固房”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增加对“强塘工程”的投入,强化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参与“强塘工程”建设。

  4.创新体制,建管并重。在加强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落实管护经费,加强工程管护,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在建设项目安排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既要积极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除险、后加固、再达标的原则,统筹安排。在项目布局上与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区域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三、今后五年“强塘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五年全区完成22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大幅度提高我区水库安全度。同时,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到建管并重。                                   

  (二)实施海塘加固工程。五年内要加固沉降量大、变形严重的标准海塘19条26.26公里,加高加固非标准海塘和标准较低的海塘22条16.25公里,提高海塘的防台御潮能力。

  (三)配套加固病险水闸。五年内要配套加固隐患严重的病险水闸52座,进一步提高水闸的御潮排涝能力。

  (四)实施小流域堤防加固。按照我区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五年内对25条长46.20公里小流域堤防(主干河道)工程进行加固。同时,逐步落实好河道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五)全面整治病险山塘。五年争取完成115座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并建立健全山塘巡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六)加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细化应急预案,完善防汛防台防旱责任机制、联动机制和公众防灾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塘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强塘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区各地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增加投入,整合力量,积极制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建立工作责任体系。按照纵向到底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层层落实区、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 “强塘工程”建设的责任,逐一落实每处水库、山塘、海塘、水闸、河道等水利设施业主单位的管理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的要求,明确各级相关部门 “强塘工程”建设的职责。乡镇(街道)和区属有关部门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和任务,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把“强塘工程”列入各地和区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建立奖罚分明的考核办法,并实行严格问责制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强塘工程”的扶持力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及海塘配套加固、江堤加固(小流域堤防加固)三项工程,省里按地区类别给予核定投资40%的补助,市、区给予核定投资30%的补助,其余30%投资由乡镇、街道自筹。

  病险山塘整治工程、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将由各受益乡镇、街道为主,原则上区及区以上按核定投资40%予以补助,乡镇(街道)、村自筹60%。同时,对2008年底前实施的“强塘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也按新的政策予以尽快到位。区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强塘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确保乡镇、街道配套自筹资金。要加大“强塘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除政府财政安排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与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强塘工程”的各项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好建后工程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经费。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要从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方面,切实做好“强塘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集中力量,合理调配勘测设计和咨询评估技术力量,确保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等“强塘工程”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强塘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要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区资金补助与工程建设进度、乡镇(街道)自筹资金足额配套、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等相挂购;要加强工程建后管理,对完建的“强塘工程”,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廉洁高效;要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和涉水工程项目的使用、审批制度,落实工程管理人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真正使建成后的“强塘工程”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四)强化工作协调落实。实施“强塘工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工程项目多、任务重。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发改、水利、财政、建设、国土、环保、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塘工程”中的重要项目应列为区重点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为“强塘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水利  强塘工程△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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