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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期限和范围
发布日期:2013-10-2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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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利用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1、规划期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年,我区本次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舟山市普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43933.22公顷土地,共包括沈家门(包括原蚂蚁岛乡、登步乡)、东港(包括原勾山街道)、朱家尖(包括原白沙乡)、展茅、普陀山镇、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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