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各养老服务机构:
经研究,现将《普陀区养老服务机构燃气安全用气(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排查整治。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普陀区养老服务机构燃气安全用气
(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多次发生因违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热水器)或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和老人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燃气器具使用安全事故,决定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燃气安全用气(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严字当头、预防为先, 时刻保持清醒和警醒,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经常“钉钉子”,织牢“安全网”,坚决防范和遏制养老服务机构用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明确责任、加快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解决直排式、违规使用、超期使用、“三无”等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隐患为切入点,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清除安全隐患存量,坚决遏制安全隐患增量,实现2020年底前养老服务机构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清零,其他安全隐患有序消除。
三、整治内容
(一)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烧时所需的氧气取自于室内,燃烧后的废气亦排放在室内,由于其产品结构及使用条件的局限性,使用者如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早在1999年,原国家轻工业局、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通知》(国轻行〔1999〕101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5月1日起,禁止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对排查出仍在使用的直排式热水器应立即拆除。
(二)“三无产品”燃气热水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凡是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应及时整改。
(三)违规安装的燃气热水器
违反《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规定,对排查出的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违规安装在浴室或卧室内、烟道破损、无排烟道未将废气排出室外的,应立即整改到位。
(四)超过报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
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会导致元器件老化,增加漏水、漏气、漏电的可能性,易发生事故。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规定燃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应督促用户及时更换。
(五)其他用气设施的安全隐患
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燃气胶管老化、无卡扣、违规安装“软三通”、燃气管道私接、瓶装燃气使用不合格解压阀等各类安全隐患,按照轻、重、缓、急实行分类分级整治落实。
四、整治要求
区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单位排查区属养老服务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功能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燃气热水器及其他用气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燃气热水器及其他用气设施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整治内容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排查整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对发现直排式、“三无”燃气热水器、未将废气排出室外的养老机构,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立即停用,制定整改计划,跟踪落实整改;因为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的燃气热水器及其他用气设施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由区民政部门编制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功能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养老服务机构燃气热水器及其他用气设施相关工作,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排查辖区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通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11月10日
由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单位排查区属各养老服务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功能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排查到的直排式热水器、“三无”燃气热水器要一律拆除;对安装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但未将废弃排出室外的,要求现场整改到位;对于超限使用的燃气热水器应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及时更换;对于其他用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
由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单位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各养老服务机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积极探索燃气安全管理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燃气安全用气(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排查单
舟山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燃气安全用气
(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排查单
镇、街(功能区): 检查日期: 2020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使用类型:自用□ 租用□ | |||
房屋类型:楼房□ 自建房□ 别墅□ | |||||
详细地址: 乡镇(街道) (路)号 | |||||
用气类型:瓶装液化气□ (供气单位: ) 管道天然气□ | |||||
检查项目 | 隐患类型 | 本次行动的整改措施 | 备 注 | ||
燃气热水器 | 1、直排式 £ | 立即拆除 |
选用活动推荐服务 £ 自行采购处置 £ | ||
2、安装在浴室、卧室£ | 立即拆除 | ||||
3、“三无”产品 £ | 立即拆除更换 | ||||
4、无烟道 £ | 停用整改,安装烟道后方可使用 | ||||
5、烟道破损 £ | 停用,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 ||||
6、烟道未伸出室外£ | 停用,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 ||||
7、超8年期限 £ | 及时更换 | ||||
胶管 | 8、老化 、破损 £ | 更换金属软管(或包覆管) | |||
9、无卡扣 £ | 更换金属软管(或包覆管) | ||||
10、“软三通”£ | 立即拆除、更换不锈钢金属软管 | ||||
燃气灶具 | 11、超8年£ | 及时更换 | |||
12、无熄火保护装置£ | 及时更换 | ||||
其他隐患描述: | |||||
整改通知 | 请您在年月日前完成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所发现的隐患整改。 | ||||
安全用气须知 | 1、若您为业主并将房产出租的,应指导您的租户安全使用燃气;若您为租户,请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掌握安全用气常识,安全使用燃气,并将本次安检内容告知您的家人和业主; 2、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照看,并注意保持与室外通风,使用后及时关闭燃器具开关和灶前阀,长期不用要关闭燃气表前阀; 3、在安装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燃气管道设施不得安装在卫生间,燃气管道经过的地方应保持通风、干燥,禁止燃气管道包裹,禁止在燃气管道上挂绑物品,禁止在燃气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4、国家规定灶具、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禁止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安装的位置必须通风良好,禁止安装在浴室、卫生间及卧室等,烟道须接出室外且不破损; 5、灶具连接胶管不超过2米,胶管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建议使用燃气用金属波纹管(有效期8年); 6、对于燃气计量装置及燃气管道设施,禁止用户自行拆卸、安装和改装; 7、定期对家中使用的燃气设备、设施进行自查,发现燃气泄漏应先关闭表前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设备、禁止使用明火及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的动作,迅速到室外拨打服务报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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