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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陀区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22-01-26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普陀区委区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区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一、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2021年普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483元,比上年增长9.3%,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1.5个百分点,两年(与2019年相比,下同)年均增长6.8%。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732元,同比增长8.7%,两年年均增长6.1%;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83元,同比增长10.3%,两年年均增长8.3%。 

分收入来源看,四大项收入均保持增长,但增速均较前三季度有所回落。其中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居四大项之首,为10.2%,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增速分别为7.2%、8.7%和8.8%。(见表1) 

表1 2021年普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指 标 名 称

全体居民

城镇常住居民

渔农村常住居民

绝对值

(元)

增幅(%)

绝对值

(元)

增幅(%)

绝对值

(元)

增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59483

9.3

67732

8.7

42583

10.3

(一)工资性收入

34736

10.2

41102

9.5

21696

11.5

(二)经营净收入

10212

7.2

9098

6.7

12494

8.4

(三)财产净收入

2721

8.7

2871

7.7

2413

10.7

(四)转移净收入

11814

8.8

14661

8.1

5980

10.1

二、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增速最快。2021年普陀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4736元,同比增长10.2%,增幅比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1102元,同比增长9.5%;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696元,同比增长11.5%。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7%、50.9%,占比均居四大项之首,分别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7、5.8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良好。2021年普陀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0212元,同比增长7.2%,两年年均增速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098元,同比增长6.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4%;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2494元,同比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9.3%。 

(三)财产净收入加快增长。2021年普陀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721元,同比增长8.7%,两年年均增速7.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871元,同比增长7.7%,比上年加快3.1个百分点;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413元,同比增长10.7%,比上年加快3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增速稳定。2021年普陀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1814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3.3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9%。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4661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6%;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980元,同比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0%。 

三、居民增收主要原因 

(一)就业增长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全区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各行各业就业保持良好态势,尤其是第三季度以来渔业相关行业、海岛旅游逐渐进入旺季,用工市场呈供需两旺态势,为渔农村地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城乡居民就业机会增加,就业时间恢复正常,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 

(二)经济复苏态势明显,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

疫情影响持续减弱,经营活动基本恢复。旅游市场持续向好,加上第三季度学生迎来暑假吸引大批周边城市亲子游来舟山度假,本岛居民出行需求也逐步释放,有力促进了海岛经营净收入持续恢复性增长,其中,旅游业有序恢复,带动住宿餐饮行业快速回暖。前三季度,全区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37.2%,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1.4%。

(三)红利收入增加促进财产净收入增长。

今年以来,普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带动居民红利收入增加。一是乡村振兴推动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增长,社区集体股改分红持续影响财产净收入。二是渔业捕捞效益明显好转,渔业分红比上年有所增加,带动财产净收入增长。 

(四)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

政府财政支出力度不断增大,结构不断优化,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各级财政不断加大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2021年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亿元,同比增长2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1%。2021年转移净收入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9.4%,成为拉动城乡居民增收的第二大动力。

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建议

(一)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就业,提高居民收入。

一是强化就业招聘服务。线上,继续加强就业招聘小程序等招聘求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宣传,线下,积极开展小型招聘活动,促进企业和求职者有效对接。二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培训”,加大线上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三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保障,坚持以就业促增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为居民持续增收奠定扎实基础。

(二)谋转型,带动居民经营收入增长。

一是鼓励创业,发展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新业态,在城市广场、海滨公园、旅游景区等区域划定专门的地摊经济区,允许在规定时间段设摊经营,打造一批以“520幸福街”为代表的夜间经济示范区。二是扎实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做好旅游大数据的挖掘与利用,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品质,发放面向省内外游客的旅游消费券,带动文旅餐饮民宿等相关产业的复苏。三是鼓励渔业由捕向养的转变,当前近海渔业资源逐渐减少,要提前谋划,开展养殖技术及装备的科研攻关,大力发展贻贝养殖、大黄鱼养殖、梭子蟹养殖等舟山特色海产品养殖,建设美丽海上牧场。 

(三)提升居民理财水平,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一是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规范金融机构在宣传推广、产品发行和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行为。二是加强理财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投资风险和收益的认识。教育居民不参与非法集资,谨慎参与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品投资,不购买不熟悉、不了解的投资产品,开展投资应与自身风险偏好相适应。三是引导居民通过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投资获得股息、利息、分红、租金,优化财产性收入结构。

(四)完善政策保障,稳定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 

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城乡社区等财政民生支出。深化医共体改革,推进家庭医生制和分级诊疗制,继续提高基层报销比例,减轻慢性病、老年病等病人的医疗负担。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增加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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