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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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类型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期限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检查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除少量配方肥通过政府招标统一采购供应外,大多数农户仍可购买非配方肥。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但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

到2022年底,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2022年12月底前

1.加大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力度。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主要农作物每年取土测土50个以上,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全覆盖。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和按方施肥,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增强农药减量资金和组织保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整合存量、优化投向,为推进农药减量整改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到2022年底,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家,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3.加强肥药等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控。将“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纳入省、市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内容,培育10家示范性农资店,60家“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推广减肥减药集成技术,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着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技术到位率。

普陀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三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2.3%,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51.5%。

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

普陀区麦哲伦环保科技公司油泥处置停运,存在区域环境隐患

提高油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油泥规范处置。

2023年4月底

1、新增300吨/日油泥预处理设备,通过增加前端预处理设备,保障原处理能力达到设计标准。2、油泥处置扩建项目依法依规通过环评审批和自主验收等手续,并正式恢复生产。3、在技改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库存油污泥进行清理。4、对辖区内危废处置和运输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动、信息互通,切实加强对危废运输、处置等环节地跟踪监管。5、建立完善含油吨袋等危废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构建问题违法发现、处理、打击、震慑的闭环管理机制。

1、该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技改并取得新的危废处置经营许可证,技改后新增2台自动化微压旋转破包机,设计预处理能力为300吨/日。2、12月8日完成自主验收并公示验收结论,同时正式恢复生产。3、该公司在技改项目投入运行后,以200吨/日生产能力对库存油污泥进行清理,已基本化解胀库问题。4、已对我区现有的废物处置单位和危废运输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5、2022年11月制定了《普陀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工作制度》

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

普陀区志航船舶工程(舟山)有限公司北面空地有大量建筑垃圾和工业固废露天堆放。

对发现的建筑垃圾和工业固废进行清理,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4月底

1、对督察组发现的露天堆放的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及时予以清运。2、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对该场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3、各镇(街道)、管委会对各村出租的闲置场地进行排查登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租赁场地内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4、加强对闲置场地内的“低散乱”行业、小微企业的监管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完善巡查执法、问题发现和现场处置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1、露天堆放的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已完成清运。2、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该场地开展了多次检查,并立案查处1起违法环境问题。3、12月在全区范围内对各村自留闲置土地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4、已制定印发了《普陀区“低散乱”租赁经营场所巡查、执法工作制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5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80-3020038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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