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 保障渔业生产安全进行
发布日期:2022-12-0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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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中“渔船专业性隐患排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结合舟山市普陀区渔船实际情况,普陀区制定高危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严格有效执行此方案,全力保障渔业生产安全进行。2022年普陀区待排查渔船数394艘,其中老旧渔船为144艘,高危渔船244艘,异地挂靠渔船6艘,共完成初检126次,复检8次,初检进度为29%。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根据经验以及对当前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区海洋与渔业局第一时间制定高危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船籍港管理原则,组织并联合渔业镇(街道、管委会)与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对所属渔船开展隐患排查。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这次排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隐患排查全面。区海洋与渔业局进一步制定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在此次隐患排查中,对渔船进行两方面隐患排查:一般性隐患排查与专业性隐患排查。从设备的摆放,证书的齐全到雷达应答器设备的有效等,对渔船所涉及的隐患风险全面检查,制定严格标准,保证隐患不遗漏,细节不放过。对每艘渔船排查3次(需进行复检),并将整个服务期分5个阶段及匹配相应的人力资源,做到人力充足,时间充裕,检查到位,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排查任务。

三是建立协商机制,保质量提效率。建立协商机制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和效率。协商机制实行临时协商和定期会议两种形式,由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区渔业镇(街道、管委会)和省渔船交易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结束后形成普陀区渔船安全隐患排查临时协商记录单,并由协商人员签字,保证排查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及时。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做好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改理,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时刻将渔业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升渔民安全感,保障渔业安全可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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