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涛:
身份证号码:330***********0237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泗湾路55号9门202室
联系电话:139****8315
2021年11月18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位于小干岛顺达源制冰厂南侧(小干商业广场东北侧)场地内有约4000吨沙子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
我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决定对该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