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开局之年,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结合普陀区“十四五”规划,完成了《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各片区总体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完成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方案划定工作,完成生态红线等三区三线二轮试划工作。该规划的编制是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普陀最重要的空间类规划,为政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普陀区本级共出让土地11宗(其中经营性用地8宗,工业用地3宗),出让面积约483亩,土地出让金23.71亿元;划拨土地38宗,面积约422亩。同时,全年完成各类项目选址26件,规划许可102件,海域审批36件,海域出让3件,林地审批8件,完成6个批次共计283亩指标申报,完成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发证约27776件。有效保障了夏新未来社区、茶湾住宅地块、市民中心、金融大厦、普陀海洋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南侧城市次干道一期工程、东港至塘头滨海道路工程、沈家门茶湾新建学校项目、东港新建初中等一批区级重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
(三)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全域生态整体修复
1、积极谋划蓝色海湾整治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牵头做好申报2022-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完成舟山普陀蓝色海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初稿,计划通过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海岸带生态廊道,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增加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升舟山本岛东部的减灾防灾能力,为普陀区的近岸海洋生态保护提供重要的生态基础、为海陆统筹的综合性保护开发提供普陀样板。
2、继续开展全域增绿五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国土绿化美化工作。紧紧围绕美丽浙江建设,大力推进绿化造林,全年完成国土绿化2400亩,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900亩。深化“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完成六横镇梅峙岙村、东港街道舵岙村两个“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统筹协调展茅街道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推进一批国土绿化及林业相关重点工程,多维度提升城镇绿化。12月6日,展茅街道成功获评浙江省森林城镇。
3、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启动实施全区垦造耕地三年(2021年-2023年)行动计划,计划三年完成垦造耕地3000亩。当前正在实施推进项目有5个,其中2个项目63亩已完工验收,2个项目347亩已进场施工,另有六横小郭巨造地项目,拟垦造耕地2200亩,已完成立项,争取尽快完成施工招投标。全面完成全区3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成片整治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区本级耕地功能恢复任务共4150亩,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进度于全市四县区处于领先位置。
4、推进地质矿山整体智治工作。一是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启动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系。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4处,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2处;建成山区雨量监测站2个。二是绿色矿山建设。做好普陀区六横镇大岙村后沙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于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申报工作。做好六横燕子山、六横豁蛋岙等2个矿山的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工作。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共6处,其中2处已经通过交工验收;剩余4处已经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准备近期进场施工。
二、强化示范引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一)探索新时期自然资源基层站所的工作模式。以展茅街道为试点,全面开展天人合一监管模式和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目前协管员已全部上岗,结合信息化手段,强化了对属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巡查、发现、劝阻和报告,更好地建立起了自然资源领域属地化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启动自然资源全领域数字化改革。紧密依托市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启动普陀区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完成了一张图框架结构的建设,初步完成了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领域的数据仓建设。上线运行了“浙政钉”——“自然资源掌上查”的功能模块。整合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并结合自然资源协管员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实现地面与高空、线上与线下、后台与现场的立体式、大范围、多方位监测监管的阶段性目标。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努力提升民生服务能力。坚持法治引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与区人民法院建立共享协作机制,实现查询、查(解)封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开设疑难杂症专窗,形成疑难杂症办理流程;推出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机制,错峰错时办理;设立自助打证机,实现不动产登记自助打印服务,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件满意度和便捷度。
三、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集中深入学习宣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同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局组织学习了《浙江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和市委法治舟山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学了法治政府建设概况和我局的短板弱项。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制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执法证考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以及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培训,参与庭审旁听。聘请法律顾问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专业保障。围绕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多次专题学习活动。
(三)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围绕主题,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及普陀区工作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读本、摆放图版展览、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互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结合国土工作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耐心答疑解惑。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基层。
四、深化民主评议,推动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强化服务理念,深化民主评议,加强系统内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和规范化国土所创建活动,继续聘请人大、政协、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坚持开展第三方民主测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我局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合理划分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法务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制度,促进政务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涉及疑难重大决策事项的,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方式,集体讨论协商确定,进一步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
六、强化以案释法,提升化解行政纠纷能力
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办理,提升争议调解的质量。截至目前,本年度本行政区域内以市局为对象提起的一审行政诉讼共4件,其中2件业已审结,所涉案卷均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无败诉。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部案件均由市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副职)出庭应诉。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法制报告”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受理、审查、送达、告知、听证、限期办结、失职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特别针对信访、复议、诉讼量较为集中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案件,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大队和涉及的国土所等科室(所)重点研究,多次会审核实,探索案前调解、内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协调法律顾问协助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化解矛盾,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登记业务,公开处罚结果,优化履职流程,提升法治水平。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关切的涉土涉矿问题继续研究创新,形成切实有效的新思路新举措。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对矛盾集中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行政备案事项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水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