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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三化”先行推进依法统计
发布日期:2023-12-12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普陀区统计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突出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实现统计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统计法治“高度化”,把好法治思想方向盘。普陀区统计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课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思想、树牢法治理念、践行法治精神。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把学习统计法治理论与“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有效结合,不断提升统计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推进统计法治“专业化”,打造法治核心主力军。

积极争取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执法资格考试,充分提升执法素质和理论水平,建强统计法治骨干队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嵌入式”普法让法治宣传更具实效,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数据统计人员进行现场普法,引导调查对象配合统计执法工作。同时结合今年五经普工作,在面向调查对象开展经济调查时,做好全覆盖式统计普法宣传。

三是推进统计法治“多元化”,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探索聚焦法治文化传播,讲好统计法治故事,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今日普陀》刊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署名文章;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为普陀区第二十三期中青班干部作统计法治专题课;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投放统计法治宣传户外广告和视频,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年轻人创新特长,踊跃参加“统计法在我心中”法治征文活动,多形式多内容让统计法律法规活起来、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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