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围绕实施健康普陀战略,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保障,稳抓落实。我局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好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常抓不懈,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4次学法,明确局一把手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谋而后动,制定普法规划。我局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机制,年初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二)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着力拓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执法部门通过网络媒体、上街宣传等广泛宣传关系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窗口单位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采取印发宣传册页、开办法治讲座、播放视频影像、播放电子展示屏、利用好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健康保健知识、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疾病防控和治疗知识、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等内容,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今年累计发放卫生宣传资料25000余份,接受咨询3200余人次。二是着力拓展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卫健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公务员云讲堂”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题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等工作。三是着力打造工作品牌。坚持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区卫生监督所编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整理近5年以来办结的典型案件,创新制作微课以案释法,行政执法案例通过公众号、微课的形式进行剖析,强化执法文书释法说理。区健康教育所宣讲团成员参加基层巡讲,融入依法执业讲学活动,在全区医疗机构中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特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击疫情·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活动,用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二是有效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在行政合同的审查上,特别注重对对方主体资格及双方违约责任的审查,以避免产生纠纷,确保我局资金安全。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四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各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四)深化依法治理,创建法治机关。一是全面履行卫健系统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断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履行卫生健康工作职责。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坚持问题思维和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规范、制约、监督多项制度。以“最多跑一次”为契机,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服务对象还可通过网上申报结合快递寄送实现“零次跑腿”。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034件,服务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推动执法工作的深化和执法队伍的管理。全年系统内共出动执法人员 2500余人次,监督检查单位 1267户次,立案 348件,结案334件,共计罚没款金额 127.2万元,实际履行金额 107.97万元,行政执法“首错免罚”案件10例。“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共通过双随机抽取被监督、监测单位537家,全年双随机任务完结率达100%。通过双随机卫生监督,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1起,结案151起。
(五)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工作指引,坚持依法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建设,高效有序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青少年、18周岁以上人群加强针接种覆盖率、60周岁以上人群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省定要求。动态调整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位,快速投放49个采样小屋。组建三级流调、核酸采样、环境消杀、实验检测“四支队伍”,区内现有1800余名核酸采样人员、74台PCR检测仪、4个检测实验室、1台移动式核酸检测车,具备日检测5.45万单管的能力。全面完成普陀医院感染楼附楼建设工程,收治能力增至31间84张床位,其中负压病房21间58张床位。小干岛马峙山集中隔离中心扩容工程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共有隔离房间数1043间。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职责,在医院、诊所、美容美发、医疗美容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游泳场所、公共浴室、足浴、托育机构等卫生类场所开展“清街扫店”疫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累计发现问题488家次,均已落实整改。
(六)全面履行职责,增添卫健活力。一是推进法治健康行动。联动多部门培育健康浙江行动示范样板项目,我区11个项目纳入省级相关培育计划,持续推进省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海岛民宿产业发展健康影响评价。海陆空立体化打造宣传氛围,与华数电视合作设置健康频道专栏,创新定制健康教育宣传片作为渔农村巡回道地电影映前公益片,全面提升健康知识普及度。二是打造“共富方舟”样板。依法加快推进优质健康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共富方舟·健康守护”行动。7-10月共惠及健康体检1029人,义诊1856人次,驻岛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89.63%,同比增长21.61%。整合“共享药房”“数智药房”等项目,为海岛群众提供特需药品预购配送服务。运行以来完成线上预约购药299人次,提供“送药上山进岛”服务30次,有效降低海岛慢性病群众配药难度。“共富方舟·健康守护”创新举措获省领导批示,入选省卫生健康委首批数字化改革优秀案例。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涉及到我局的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配套规定制定方面未按要求及时制定配套具体规定,《舟山市普陀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现已制定完成,但还未经局党组讨论,待讨论通过后再由区政府发文。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方面,社区(村)养老服务领域应急管理预案目前尚未制定,待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后,我局将配合民政部门视情参照执行或制定本区方案。
(二)疫情期间普法宣传方式不够多样,行政执法工作监管理念、执法方式还不够创新,行政执法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问题。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关合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
三、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政府相关理论学习。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水平。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法办事、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三)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继续抓好新冠疫情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免疫屏障建设,推进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抓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加强新冠定点医院重点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