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K15064045J/2023-155851 公开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编号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14: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市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任务要求,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以下简称“我局”)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党组多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我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方面相关制度和责任分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至今共召开13次党组会议审议研究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重大事项民主商议、集体决策。二是组织召开我局年度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大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以及党建工作例会等,并在各类会议中不断强调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一岗双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落细。三是不断推进完善单位的各种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制度管人管事的力度。四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班子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新政治生态。一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印发了我局《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将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定期对照“四责协同”有关要求开展梳理自查,及时改进并完善相关工作。二是紧盯“履职关键点、项目全流程、岗位重要性”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从大额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扎紧权力的笼子,规范权力的运行。三是通过“全覆盖,抓少数;全过程,抓关键”不断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年初,全局干部职工统一签订了“两局一场所”承诺书;年中开展全局股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每半年专题分析研判我局政治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不同层级的廉政谈话,全年共开展4次集中性谈话和多层次的个别谈话;不定期开展机关作风督查。四是推进清廉窗口建设,积极开展“强引领、优服务、争先进”行动、窗口开放日活动和“寻找群众身边不满意的小事”解忧办实事活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五是通过“警示教育、文化熏陶、短信提醒”多形式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

二、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法制相关工作

(一)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按省市区要求开展自然资源 “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相关工作。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每个宣传节点的宣传任务落实各责任科室,在 3.3野生动物保护日、3.12植树节、3.19森林防火日、4.1爱鸟周、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周等特定时间完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各种载体,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围绕主题,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及普陀区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宣传互动形式:向各街道社区发放法律读本2万余份,包括民法典与自然资源宣传折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折页、城乡规划知识宣传折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折页、地质灾害宣传折页、耕地保护知识手册、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知识问答手册、关爱海洋知识折页、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资料;摆放图版展览、悬挂宣传主题横幅20余幅;在东港凯虹广场及沈家门墩头客运中心人流密集处LED大屏全年滚动播放30秒自然资源相关的宣传教育片2.1万余次;宣传进校园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互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三是重视经费保障,本年度用于普法宣传经费不少于25万余元。

(二)认真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各类案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件,市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复议3件、诉讼17件,主要领域涉及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土地出让等多个方面。行政诉讼方面,一审6件,二审6件,再审5件。包括征地类5件、不动产登记类5件、规划建设类2件、信息公开2件、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纠纷1件、不履职之诉2件。全年无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方面,分别为:吴彦等五人不服我局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金忠根不服不动产不予登记告知提起的行政复议、普陀富发水产制品厂要求撤销给第三人刘凤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提起行政复议。均审结,无败诉。

(三)加强与法院、复议部门协调联动,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市复议局的联动,推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前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将具备调解可能的复议诉讼案件在受理前进行化解,尽可能降低案件受理数理,提高调撤率。同时在案件受理环节和案件审理、办理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2022年7月,陈某要求撤销我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土地违法监管类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四)梳理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一是按区政府要求开展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实际认领本单位权力事项123项,40项作零申报,达到事项认领率100%,事项覆盖率100%。二是完成分局承接城乡规划处罚事项监管职责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梳理工作。全力理顺我局内部各科室关于规划执法工作的职责分工,成立规划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以局名义出台《关于明确城乡规划执法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牵头科室统筹安排规划执法工作,桃花所作为承办科所开展具体现场核实等相关工作,空间用途管制科作为业务指导科室提供业务支撑等相关工作,同时各科所落实专人承办。2022年度处理完成规划类执法群众举报181件。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1)2022年我局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5宗,根据规定所有案件均按照程序要求录入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在处罚系统上全流程显示环节程序,所有案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过法制审核和会审决定最终做出行政处罚,办理案件程序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处罚决定内容在网上公开公正显示。(2)本年度我局共有双随机监管覆盖事项20项,开展双随机检查21次,除一项没有监管对象外,其他19项监管事项均全部覆盖。在监管检查中,严格按要求由二名持有执法证人员进行检查,所开展检查中并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节,所有事项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

(六)积极推进法治人才建设。(1)行政执法证管理。组织本年度执法证考试报名及执法证系统维护等工作。目前我局共有32本行政执法证(包括六横),另有13名执法人员参与2022年度的行政执法证考试。(2)组织参与庭审旁听。具体到每一案件均安排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骨干参与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和社会宣传等功能,使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等成为面向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3)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内典型案例交流会,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提升业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4)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今年新配一名持证公职律师,现共有两名公职律师,并配合区政府要求,实行部门间公职律师调配,与区统计局结对。(5)不定期开展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讲堂。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朱南平律师给干部职工授课。今年已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相关的学习讲座。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多规合一、耕地智保、地灾智防、天巡地查、浙地智用、森林防火”等一系列数字化改革的应用贯通,2022年各类应用场景均已按要求进行贯通。作为试点的展茅街道相关应用底层数据库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余乡镇街道在试点基础上正全面推进。二是夯实数据底层基础。按照全域全要素、分区分类型、精准动态化的标准归集,全力做好数据仓建设工作。2022年我局集中攻坚完成了8个一级类、37个二级类、若干三四级类的普陀区自然资源数据仓体系建设并编制完成《普陀区分仓数据治理数据库标准规范》,基本实现分局业务数据图层标准化管理。三是完成了普陀本岛城区、展茅街道建成区、东极庙子湖岛、葫芦岛实景三维倾斜摄影数据采集工作,并完成建模及数据发布。四是加大数字化改革成果应用。升级了传统的业务工作模式,优化了工作流程,初步建立了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工作体系。

(二)探索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办理改革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流程。一是不断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掌上办、网上办”,目前网上办理率、电子证件应用率均达到百分百,全年完成各类项目选址52件,规划行政审批138件,林地行政审批33件,海域行政审批50件。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整合管理职能。2022年,我局加大基层科室职能整合力度,把项目审批中涉及的规划额度指标、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土地盘活指标、林地使用指标等各类指标管理统一纳入一个科室(用途管制科)管理,全面实现一个科室指标统管、前期统筹的全流程模式。三是积极推行合并办理和并联审批,已全面实现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复验与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等事项合并办理,同时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并联审批的有效统一,进一步整合优化了建设项目报批流程,持续优化办事营商环境。

(三)持续做好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巡察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在督查整改中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始终把七张问题清单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实现清单化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清单内碰到的难点堵点,攻坚克难解决一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认真做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国家土地督察、国家林业督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自然资源专项审计等各类重大专项问题的督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类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销号。同时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大棚房专项整治回头看、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各类专项工作。二是继续做好2021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进一步整改落实,对上年度的反馈问题基本上都完成了整改,同时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单位的相关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关切的涉土涉矿问题继续研究创新,形成切实有效的新思路新举措。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对矛盾集中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行政备案事项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水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3年2月28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