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0384 公开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发〔2023〕13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
见义勇为人员宋刘军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5-0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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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3年3月15日14时许,宋刘军在普陀区东港海滨公园夜宴KTV对面的路边,看见一男子翻越海岸防浪堤护栏跳进海水里并前往海的深处,疑似跳海自杀,宋刘军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发现该男子继续往海的深处走,随时有被海水卷走的危险,宋刘军不顾寒冷的海水和自身的安危,跳入海里在距岸边10多米处将该男子拖拉回岸边,并在海水里一直安抚稳定其情绪,后在赶到的警察和消防队员的帮助下成功将该男子拉上了岸。

宋刘军同志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海水救人的行为,体现了社会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现代化新普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区政府决定,给予宋刘军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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