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疫苗的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将疫苗定义为: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剂。同时《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这是我国特有的分类方式。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决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管理法》首次将原来预防、控制的范围由"传染病"改为"疾病",大幅拓宽了疫苗所针对疾病的范围。《疫苗管理法》中没有继续使用第一、二类疫苗分类,而采用了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分类。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免疫规划疫苗的类别
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向公民提供,受种者免费接种,俗称免费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通常需要受种者自行付费接种,俗称自费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应当接种的疫苗,也就是公民依照政府规定必须受种的疫苗,包括应急接种和群体性接种使用的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是依据自愿原则接种的疫苗,可以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选择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国家免疫规划内容还包括在重点发病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免疫规划疫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