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K15064045J/2023-140001 公开日期 2023-08-02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自然资源中心所
发布日期:2023-08-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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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机构简称

普陀自然资源中心所

机构负责人

张一江(兼)

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方式

沈家门所 0580-3822320

办公时间

(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沈家门中心所、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六横中心所、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桃花中心所整合组建舟山市普陀自然资源中心所。

舟山市普陀自然资源中心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普陀(含六横,下同)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动态巡查工作,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

(二)承担普陀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调处化解矛盾,排查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并配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三)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

(四)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耕地保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林业管理、海洋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和海洋灾害预防等工作。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五)完成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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