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交存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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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2023年8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于2023年2月13日至4月10日对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城建档案馆)(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至2022年普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保修金”)交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普陀区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管理机构,代为统一管理普陀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截至2022年12月底,专项维修资金账面总额76021.98万元,保修金账面总额32296.62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年以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落实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安全管理较到位,基本保障了全区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但通过专项审计调查,也发现在政策落实、资金交存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截至2022年底,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对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超过一年期定期利率部分的历年累计收益8329.25万元、7389.12万元进行分配。

(二)资金交存方面。

1.保修金未足额交存。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合同不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归集所有相关合同,致建筑安装总造价不实,保修金未足额交存。

2.未收取保修金逾期交存滞纳金3.38万元。南海商贸广场项目建设单位逾期交存保修金66天,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应收未收滞纳金3.38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超范围使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专项维修金和保修金中支出优秀物业等奖励81.45万元,手续费等0.53万元。

2.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流程不规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拨付专项维修资金,在核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不划转资金,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划转资金。

3.部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退未退。截至2023年1月,普陀区有501户公有住房因拆迁等原因致物业灭失,专项维修资金结余金额合计170.77万元未返还业主。

4.保修金到期未及时退还。截至2023年1月,普陀区共34个项目的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8年尚未退款,涉及金额6074.13万元。

(四)资金管理方面。

1.专户开设数量不符合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开设了3个专银行专户。

2.部分小区未按房号设分户账。截至2022年底,未对31个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号设分户账,合计2545.55万元。

3.部分资金分户计息标准不符合规定。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当年使用保修金分户全部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年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分户中使用部分资金不计息。

(五)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

1.部分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资金的缓交补存催缴程序、保修金退款程序等制定具体的管理使用操作规定。

2.部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未按规定归集申请材料。抽查案卷发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归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制定超额收益分配方案、加强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对接等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一)针对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针对未落实收益分配政策问题已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将所有收益分配到户。

(二)针对资金交存方面的问题,已出台《普陀区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流程》,明确保修金交存基数,今后将严格按制度规定归集保修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收取保修金逾期交存滞纳金3.38万元。

(三)针对资金使用方面问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由经费账户归还物业两金专户中支出的物业奖励费和手续服务费。出台《普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流程》,明确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流程,今后将严格按照执行。通过发函、去电等方式通知所有相关单位,推进保修金退款进度。针对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退未退问题制定退款方案,目前已完成所有户主资料的核对。

(四)针对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注销建行维修资金专户,中行专户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今后对当年使用部分的专项维修资金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针对部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房号设分户账问题已制定方案,目前已完成5个小区基础数据整理录入分户账。

(五)针对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问题,已制定《普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流程》、《普陀区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流程》、《普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备用金使用流程》等内控制度,明确了物业两金缓交催缴、退还,应急备用金使用等环节具体操作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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