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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以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总体方案》的要求,普陀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9日至6月12日,对普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专题审计了政府公物仓建设管理情况、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情况、 扩内需促消费情况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落实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可用资金为81.92亿元,支出67.6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8亿元,累计结余12.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累计可用资金为20.44亿元,支出19.86亿元,累计结余0.58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核算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84亿元,支出3.36亿元,结余0.4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支出800万元,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局全力夯实财源,积极优化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障全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1.有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未送审。
2.有2家单位房产权证不齐。
3.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够完善。
4.未明确商贸流通补助比例的细化方案。
5.“线上公物仓”管理不规范。
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公示不及时。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未按期完成。
2.蔬菜种植补贴未按期下达。
(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情况。
1.有62个入库项目未实行动态调整和定期清理。
2.有26个入库项目要素未按要求填写。
(五)部门预算管理方面。
1.合同执行不到位。
2.承包合同部分条款未履行到位。
四、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单位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一)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尽快上缴非税收入,并将专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二是积极与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沟通协作,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资金分配标准。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强化项目库管理,加强程序及规范性审核。二是监督专项资金主管单位规范执行资金支出政策和措施,提高资金绩效。
(三)部门预算管理方面。一是监督预算单位规范执行预算支出,按照合同开展经济活动。二是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确保权证齐全。三是督促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合同订立及公示工作。四是盘活单位闲置资产,严格执行线上公物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