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棚住人整治工作
对全区物业小区车库、车棚等附属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发现我区共有17个物业小区合计615个车棚车库存在改变使用功能的情况,并移交城管执法。同时,参与区综合执法局车棚车库一件事联合执法。
(二)物业小区服务提质考核
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完成第一季度考核、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考核工作,并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并公示,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告单形式发放给各物业企业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第四季度检查工作,待第四季考核结束,启动2023年年度考核。
(三)前期物业在管项目检查
完成17个前期物业在管项目三轮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改即改,无法完成及时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未按要求整改的3个物业服务企业计入不良信息。
(四)居民小区高层住宅消防工作
1、完成我区71个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共计599幢楼基本情况排摸,确定小区物业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楼长,同时社区网格人员作为列管人员。
2、完成对71个高层住宅物业小区抽查工作,重点对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营维护、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面、电动车停车管理、强弱电井管护进行抽查,发现消防安全问题165个,目前均已落实整改。
3、会同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联合出台《普陀区居民小区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使用范围、部门职责及补助标准。
4、通过大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高层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