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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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关于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由属地管委会申报,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经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白沙岛沿海路道路边坡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核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日:2024年12月9日,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度第1批地质灾害隐患核销点

普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度第1批地质灾害隐患核销点

序号

隐患点编号

隐患点名称

原威胁人数(常住/人)

核销条件

1

330903020078

白沙岛沿海路道路边坡

2

应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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