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8日在舟山市普陀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陈宇宙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立足普陀所处的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现代化建设关键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发展稳预期,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回升向好,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含普陀山、朱家尖)财政总收入57.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9亿元。实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亿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24.92亿元,增长0.2%;根据全口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预计转移性收入49.74亿元,收入合计82.34亿元。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3%,同口径增长2.6 %。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5.56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7亿元;根据全口径预算编制原则,再加上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预计转移性支出15.57亿元,支出合计82.34亿元。
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4亿元,完成预算的180.8%,增长30.9%,主要是建设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转移支付收入等预计转移性收入13.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97亿元。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1%,为上年的62.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3.97亿元。
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执行数3.45亿元,完成预算的95.5%,增长6%。加上上年结余0.48亿元,收入合计3.93亿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5.8%。
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0.3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为上年的44.4%。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等转移性收入78万元,收入合计433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9%,为上年的36.1%。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154万元,支出合计433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2.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4.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02亿元。截至2023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73亿元、专项债务38.02亿元;比上年净增加1.43亿元。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率仍处于可控范围。
2.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23年,我区获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亿元,用于东港新建小学项目、茶湾地块新建学校项目、海塘安澜工程、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展茅中心学校小学部拆扩建工程;专项债券1.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普陀医院改扩建工程、东港新建幼儿园项目、金钵盂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
面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全区“一盘棋”共抓收入组织工作,全年收入平稳增长。加强重点税源监测和挖潜,关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促进税收充分落地。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推进盘活、处置国有资源资产,确保处置收入及时入库。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争取到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资金22.86亿元,多争取到省市财力结算补助1亿元,全省海岛县区中唯一连续两轮争取到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全省3地之一、全市唯一争取到2024-2026年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亿元。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放松,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2600万元,注重精准、高效花钱。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盘活长期沉淀、部门专项、上级补助结余等资金3.95亿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巩固稳进提质发展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三个 “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 “8+4” 政策体系等促发展举措,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缓缴社保费、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432万元,全年留抵退税3.14亿元。推进商业担保“一类事”改革,积极撬动金融精准滴灌,为174家小微和“三农”市场主体增信担保4.83亿元。促进产业创新体系加快成形,推进“揭榜挂帅”行动,支持“13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放大科创聚变效应,科技支出增长15.3%;突显增创人才优势,投入人才经费5436万元,加快青年人才集聚、技能人才提质、高端人才引培。投入1.14亿元扶持产业升级,推动“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航运业现代化转型,支持国际海事服务业布局,加速消费恢复回暖。投入1亿元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特色数字产品和应用场景培育,优化政务服务供应和产业数字化应用。聚焦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领域,联合浙财资本、市转型开放基金等成立总规模10亿元的浙财腾云(舟山)创业投资基金。
(三)夯实共同富裕民生基底
紧扣共同富裕建设目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全区民生支出5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促进教育优质均衡,修订民办教育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幼儿园非编教师收入水平,营造更优办学环境,教育支出9.24亿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一老一小”保障,推动“共富方舟·健康守护”行动升级,卫生健康支出5.34亿元;强化孤儿、困境儿童和特困、低保人员等群体兜底,升级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支持重点人群多渠道灵活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亿元;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星辰大海”计划、“文艺赋美”工程等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推进“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红动蓝湾·和美海岛”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提升渔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林水支出16.55亿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入10亿元,保障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城北新建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美术馆改建、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海塘安澜工程等重大项目。
(四)推进监督管理精准全面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覆盖57家单位,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改革试点增至16家单位。建立项目库绿黄红分类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生、重点工作,从严控制一般性项目,对执行慢、存在问题、绩效不佳的项目延缓或不予安排。加快支出进度,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通报制,压实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上年提升8.9个百分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100%。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实施新一轮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适当下沉财力,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规范镇街财政运行,“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实现全覆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推进项目结(决)算“动态清零”,全年审核项目508个,净核减5.35亿元,净核减率8.24%。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查国有房屋(土地),完成283处权证补办。推广应用“线上公物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358件,提高资产使用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90万元。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监管体系,迭代升级智慧国资系统2.0,强化用工、合同、大额资金、经营性资产管理,开展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
同时,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文件精神,2023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选取区发改局等10家单位部门预算提交区人代会审阅,其中对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6家单位进行重点审查。提交关于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不断规范和优化国有资产管理。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压力和挑战:收入可持续增长基础不稳,刚性支出不减反增态势依旧,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工作艰巨,部分党政机关对过“紧日子”还未习惯,财政资金绩效、国有资产效能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稳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2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确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防控系统风险、深化管理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有效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985”行动,为现代化新普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2024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创新引领开放发展,推进“一号工程”
接续实施、持续深化三个“一号工程”,完善“8+4”财政要素支撑体系,构建财政支持清单,提高产业发展“含金量”。用好全省首批海岛县“一县一策”政策,争取省级产业基金投资,支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强化财政绿色转化激励政策引导,以绿色转化项目的示范和辐射,带动新能源、绿色修船等产业壮大。发挥数字经济平台规模集聚效应,扶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推进服务业增量培育,推动海事服务业发展,促进内外贸综合实力提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加大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注重质量确保增量,夯实财力保障
完善“财政+”部门协同机制,全区“一盘棋”统筹推进,切实把牢收入的力度和节奏。重点关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掌握项目中标施工企业,促进外来建筑企业税收充分落地。抢抓政策机遇,谋划好、承接好、使用好政策空间,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竞争性分配和重点专项等资金。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推进财政电子票据“关键事”改革,有效挖掘国有资产资源,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创新培育新增长点、新增长极,发挥产业基金放大功能,助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产业迭代升级、稳固拓展。
3.巩固基础着眼未来,壮大科技生态
聚焦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优化财政投入和方向,支持培育科技创新生产力。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推动“揭榜挂帅”项目攻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助力研发机构落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城北新建幼儿园等教育设施项目,支持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健全引才、育才、用才投入机制,支持海洋人才“普汇”行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项目,通过平台集聚、产业引领和项目带动,更好发挥人才价值。
4.改善民生缩小差距,助力城乡融合
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强化共富型财力统筹保障,集中保障社会民生、共同富裕和重点工作的刚性需求。推进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深化公共服务“七优享”。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支持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推动降低生育负担。完善养老基础设施,以打造“幸福食堂”为契机,持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打造精品示范岛,支持和美乡村“海乡画廊”创建,促进农业基础夯实提质、特色农业做优做强。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六横、桃花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促进“绿”“富”共赢。
5.丰富内涵增强底蕴,建设现代文明
积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重点聚焦资源覆盖、特色挖掘、产业融合,建设现代文明体系。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打造基层文化场、馆、站(点),推进蚂蚁岛历史文化村落建设,推动东极“里斯本丸”营救事件纪念配套设施工程,助力优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繁荣公共文体事业,支持举办沈家门渔港民间民俗大会、CUBAL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等活动,推动打造流动文体服务平台。深化文旅融合工程,以产业融合带动文旅产业链延伸,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
(三)2024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23亿元,增长5.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转移性收入42.46亿元,预计收入合计76.69亿元。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亿元,增长6.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2亿元。再加上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转移性支出11.69亿元,预计支出合计76.6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0.3亿元,为上年的55.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转移性收入13.4亿元,预计收入合计13.7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0.2亿元,预计支出合计13.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期3.72亿元,增长7.7%。加上上年结余0.37亿元,预计收入合计4.09亿元。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5亿元,增长2.6%。收支相抵后社保基金结余0.44亿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00万元,为上年的28.2%,加上转移性收入125万元,预计收入合计225万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5万元,为上年的69.8%,加上转移性支出30万元,预计支出合计2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4年重点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一)提质增效,强化财政管理绩效导向
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推动部门公用经费改革全覆盖。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机制,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进度。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行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及项目审核相融合的“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加强闲置资金清理,收缴进度滞后的区级专项和部门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健全工程结(决)算“动态清零”机制。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搭建实体公物仓,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资产集中收储调配。
(二)对标对表,树牢风险防控底线思维
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升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密切关注我区财力情况,动态分析债务率变化趋势,稳步偿还存量政府债务,确保政府债务率处于绿色等级。健全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加强隐性债务化解,严格监控国企债务风险,排摸潜在隐债项目。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行为,开展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三年(2023-2025)行动,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款项,严控往来款规模。
(三)抓时蓄势,深耕国企发展改革路径
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健全监管制度,优化考核体系,规范用工管理,推进国企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财金联动深化商业担保“一类事”改革,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增值服务,集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合力,探索搭建体系化、标准化的助企融资平台,优化金融供给。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推进组建舟山普陀智汇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我区首家主体信用评级AA+国有企业。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积极稳妥应对挑战,坚定“稳”和“进”的信心,增强“立”和“破”的底气,以奋楫争先的毅力勇当先行者,以再攀高峰的担当谱写新篇章,为打造更多中国式现代化普陀实践成果作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