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23.12.7 答复时间:2023.12.12
调处情况:
关于“普陀区六横岛非法建造码头乱倒建筑渣土造成环境恶化”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汇同六横经发局、港航等部门到现场核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于2010年经原国家海洋局批准建设(国海管字〔2010〕678号),围垦总面积22500亩,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22日,宁波、舟山两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关于宁波建筑渣土用于舟山六横小郭巨围填海工程处置的协调会,双方根据会议精神启动宁波建筑渣土消纳处置工作,由城管部门对渣土质量进行监管、监测,确保围填的渣土符合要求。
二、关于举报非法私自搭建临时码头
信访件中提到的临时码头问题,经向业务主管部门了解,豪城1号、大润8号、新江丰19号因绞吸作业工艺需要,在郭巨堤海堤外镇压层搭建临时钢管桩用于固定绞吸的吹泥管及船只停靠,该钢管桩涉海面积在郭巨堤外镇压层内,郭巨堤由国家海洋局批准于2012年开始建设,海堤外侧镇压层搭建的钢管用海位置属于工程建设审批范围,因此钢管桩涉海面积完全在工程确权范围以内,不存在非法行为。我局主要负责码头的环评审批,未经审批的码头处罚根据码头的实际情况由港航、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我局将对小郭巨围垦区域建设的码头做进一步排查,如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三、关于举报非法建造外青山永久性固定码头
据了解,外青山码头产权属于六横镇青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2年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该码头用于项目建设石料装运,2019年港航部门对六横镇所有的临时码头使用进行了重新审批,取缔了该临时码头,不能再作为临时装卸作业点使用,因此该码头在2020年已经停止运行。我局已告知六横管委会、港航等部门加强对该码头的巡查。
四、关于举报渣土污染及有毒问题
根据宁波市建筑渣土用于六横小郭巨围填海工程处置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宁波建筑渣土在运往六横小郭巨围垦区消纳前,各建筑工地均必须出具有资质检测单位提供的渣土成分检测报告,如各项指标符合第一类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标准的,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方能接纳宁波建筑渣土,所有检测报告该公司均有存档。同时为及时掌握渣土倾倒对周边水质的影响,宁波、六横双方共同委托舟山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对倾倒区周边水质作定期检测(一月两次),对输入的宁波渣土不定期进行随船抽检,均未发现有污染的渣土进入吹填区,作业区周边海域水质符合海水质量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