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领跑全省、全国前列;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100%达标。荣获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区,三度捧回“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大禹鼎”。
一、紧盯双碳目标,绿色低碳水平不断提升
(一)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低碳示范。深入实施“风光普陀”计划,六横、朱家尖海上风电场测风基本结束,虾峙万亩海上光伏新装机容量1.6万千瓦,全国首个国家级潮流能试验平台完成验收,建成煤电绿电相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氢能产业链积厚成势,启用全市首条氢能公交示范线、首座加氢站,打造首艘氢能示范船舶,推进万吨级绿氢制取等重点项目。浙能LNG接收站项目正式开工,新增并网光伏2万千瓦。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大新型绿色电力证书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二)着力推进工业领域低碳转型。严格能耗“双控”,整治10家省级高耗低效企业。贯通市“双碳”智治平台,3家企业纳入节能降碳e本账监管,动态掌握6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展茅工业区成功入选减污降碳协同试点,葫芦、白沙2个市级蓝碳经济示范岛加快建设步伐。5家企业申报6项节能减碳技改项目,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新增2家市级绿色工厂和3家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大力开展碳达峰全民行动。编制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低碳化。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申报1项高星绿建项目,落实1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2.1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6.4兆瓦。实施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改造,公交车和出租车新能源化比例分别达到70%和33%以上。推广应用“碳普惠”,六横浙能煤电试水碳交易,全区碳普惠注册人数4257人,累计碳积分45.6万分。
二、突出协同增效,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深化
(一)强化大气治理。关闭工业炉窑1家,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家,整治低效VOCs设施3家。建成展茅工业园区展茅核心区异味气体智慧监测平台,安装臭气异味监测分析设备31台。严管工地和码头等区域扬尘。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5辆、老旧柴油叉车48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2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75辆。建成展茅工业园区异味气体智慧监测平台,安装监测分析设备31台。开展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8.3%。
(二)深化碧水行动。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桃花镇、虾峙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建设。除险加固2座病险水库,提升改造6座农灌设施,重大水利项目年度投资2.0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清理疏通城区300公里排水管网,改建污水管网6.1公里。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156条河道入河排口,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7.7%。
(三)精准治废治土。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工作报告,建成无废工厂、无废机关、无废岛屿等16个无废细胞。实时监控危废场所,8家企业安装温感、烟感、可燃气体报警器,年产危废30吨以上企业全部申领应用浙固码。强化垃圾分类,创建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2个,新建和提升登步、桃花等6座渔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开通六横等7岛垃圾海上运输专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持续提高。印发《2023年普陀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计划》,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监测方案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落实噪声防治。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编制《舟山市普陀区2023 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效破解沈家门滨港路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和中亿水产噪声扰民问题。
三、坚持系统治理,生态保护建设多点发力
(一)持续修复陆海生态。推进森林城镇和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400亩,美丽生态廊道森林抚育2000亩,除治互花米草3730亩。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修复2公里河湖生态缓冲带和4座废弃矿山。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白沙海洋牧场通过验收,桃花和六横海洋牧场快速推进,增殖放流逾1.8亿单位。办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8件,生态修复补偿金入账66万余元。普陀诸湾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海湾建成单元,成功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获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
(二)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延续调查观测,开展野外调查12次,发现全球新物种“普陀绿僵菌”,调查到普陀新记录种12种,县域生物多样性丰度指数增至1381种。召开区生物多样性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调查评估成果,主动回应媒体记者关注的问题。发行《普陀灵韵—海岛珍稀物种撷趣》一书,填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史上生物多样性科普读物空白。
(三)统筹推进保护监管。建设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普陀站,救护凤头鹰、领角鸮等野生动物30例。强化涉野生动植物事项监管,办理8个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事项。开展“2023清风行动”和“迎亚运促和谐”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1242个点位。
四、深化示范创建,城乡海岛风貌稳步提升
(一)培育多类型典型示范。桃花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入选省级案例,东极县域样板区通过省级验收,塔湾等3个未来乡村迎来省级验收。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一村万树”示范村2个,国卫省级复审顺利通过。成功入选全省首批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城市。
(二)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统筹推进迎亚运三大提升行动,城市品质、城市治理和城市文明再上新台阶。实施111个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全区A级景区村庄全覆盖。创成美丽宜居示范村、未来乡村各3个,和美乡村覆盖率达25.4%。六横、东极获评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朱家尖樟州村成为全国“千万工程”现场会考察点。
五、推进公众参与,生态共建氛围持续升温
(一)生态宣教亮点纷呈。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生物多样性知识,积极营造生态环境纪念日宣传氛围。承办舟山市“8•15”全国生态日暨首届“生态商圈绿氧生活”生态节启动仪式,推出“生态IP”“生态未来”等5项体验活动,实现“艺术衍生+业态创设+达人互动+商圈回馈”多元交融,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度。
(二)培育绿色低碳细胞。新创省级绿色家庭1户,市级绿色家庭26户。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3个。培育民宿绿色服务认证2家。白沙港村和茅山村成功入选第三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举办“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浙江省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公益巡回演出,进一步放大宣传效应。发动群团组织共建生态文明,打造“河小青”服务队5支,塑造“海岛小蜜蜂助力文明城”环保志愿服务品牌。搭建平台多方推进浙江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全区本年度参与网上调查答卷数列全省前10位、全市第一。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新一轮“811”行动和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任务的突破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这一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模范践行区试点,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定制生态修复、生态转化、生态产业、生态品牌、生态旅游、数字生态、生态金融7个模式,形成构建1套较为完善的普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5个样板。
(二)推进新一轮“811”行动,促进“两山”转化。组织实施省、市“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计划,建设普陀海岛理想生活风情海岸带,推动全市打造海洋绿色发展排头兵示范品牌。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验收。夯实“两山”创建基础,丰富普陀特色“两山”转化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绿色转化的支撑架构,创新体制机制,争创“两山”基地。
(三)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擘画生态和谐蓝图。整合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体验地建设相关关键因素和基本要求,运用物联网、高清视频、红外相机、AI智能、VR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全省首个具有海岛特色,多功能集成的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体验地。凝炼标志性成果,努力塑造生态环境领域普陀新品牌。
(四)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海岛绿色共富。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化进程,加快发展蓝碳经济。积极培育零低碳试点,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增长。
(五)加大生态文明宣教力度,绘就共建共享新图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宣传和生态文化科普教育活动,挖掘提炼弘扬海岛特色生态文化,努力塑造普陀生态文化品牌。广泛组织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搭建宣传教育和实践体验等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营造共建共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