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市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任务要求,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我局(以下简称“我局”)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抓学习、聚共识,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聚共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谈心交心、思想汇报等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以党支部、团支部形式分组划片开展集中研讨、理论讲坛、基层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以提升班子和全体党员、团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为目标,推动党建业务高效融合。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委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和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通报本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3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4次、“三服务”活动6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
(二)强制度、化风险,压实压紧主体责任。持续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和“五张责任清单”,完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组书记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强基固本、激发活力、改进作风。2023年共修订完善纪律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销审批等日常管理制度6个。围绕“清廉普陀、清廉单元”主题,按照《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四责协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两局一场所”等自查自纠。2023年,分局继续开展了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共排查风险点79个,制定防范措施84条。全局干部职工统一签订“两局一场所”承诺书,全年共开展30余次不同层级的廉政谈话。
二、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法制相关工作
(一)全面推进机关内部法制审核工作。(1)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重大合法性审查清单,创新了合法性审查方式。自《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清单》印发施行以来,本年度合法性审查小组共审查了13项清单事项,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3件、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6件、合同金额一百万以上的行政机关合同4件。(2)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核机关合同63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出让类协议的前期技术咨询合同、规划类编制技术咨询合同、多种应用服务技术购买协议等方面。经审查后以上合同全部达到行政机关合同的签订标准,已按规定完成签署并备案。(3)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已按区政府区府办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11个规范性文件经梳理继续有效,7个规范性文件上报废止。
(二)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每个宣传节点的宣传任务落实各责任科室,在 3.3野生动物保护日、3.12植树节、3.19森林防火日、4.1爱鸟周、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周等特定时间完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重视基层海岛法治宣传。积极联合各自然资源所的力量,下海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法治知识。在4.22地球日及6.25土地日分别前往东极镇、虾峙镇进行设摊宣传。发放法律读本3000余册,重点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各种载体,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围绕主题,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及普陀区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宣传互动形式:摆放图版展览、悬挂宣传主题横幅20余幅;在东港凯虹广场及沈家门墩头客运中心人流密集处LED大屏全年滚动播放30秒自然资源相关的宣传教育片2.1万余次;宣传进校园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互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四是打造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在合理利用现有的武岭湿地公园空间的基础上,开辟出一条新的法治文化走廊。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重要宣传节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作为主要的宣传内容,通过造型各异的互动小品及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展示,赋予了武岭湿地公园新的文化活力。建成了以互动交流、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特征的互动式、体验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五是重视经费保障,本年度用于普法宣传经费不少于35万余元。
(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争议案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加强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市复议局的联动,推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前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将具备调解可能的复议诉讼案件在受理前进行化解,尽可能降低案件受理数理,提高调撤率。同时在案件受理环节和案件审理、办理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2023年度,我局全年未收到新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全年的“零新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突出成果,依法行政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的成效卓越。
(四)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新闻媒体等载体,主动向公众公开土地征收、空间规划、国土市场等公共资源配置和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2023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条,实现零复议,零诉讼。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安全、网站运维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负责,扎实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序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其中“零新增”整改3个,上海督查局整改2个,卫片执法整改5个,变更图斑整改8个。依托省“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深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利用天巡地查、双随机检查、协管员队伍等,持续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乱占耕地建房、扫黑除恶常态化、大棚房问题整治、违建别墅清查等专项工作。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39次,专项检查5次,参与部门协查协办9次,协同率为100%。舟山市普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被评为年度全省十佳自然资源执法队。
(六)积极推进法治人才建设。(1)行政执法证管理。组织本年度执法证考试报名及执法证系统维护等工作。本年度新增了8名执法证人员,因退休注销1人执法证,因岗位变动调出2人,目前我局共有42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包括六横)。(2)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内典型案例交流会,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提升业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3)不定期开展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讲堂。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朱南平律师给干部职工授课。围绕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等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多次专题学习活动。由法律顾问给全局领导干部讲解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解答疑问。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普法宣传任务,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在行政审批领域,全面实现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复验与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等事项合并办理,利用省域空间2.0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电子证件应用率100%。2023年全年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2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0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7个,规划设计方案评审16个,土地复核和规划核实44个。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完成不动产“智治”自助办理区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完成金融信贷与抵押登记“一件事”、司法查封处置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核”和“一次都不跑”,全年累计完成“不动产智治”业务4523笔,抵押登记20342笔、转移登记7498笔、预告登记1655笔。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关切的涉土涉矿问题继续研究创新,形成切实有效的新思路新举措。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对矛盾集中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行政备案事项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水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