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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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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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舟环普建审〔20245

2024322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325日至202442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6878728

传真:0580-3820628

舟环普建审〔2024〕5号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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