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户魏建良销售的长豇豆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户魏建良销售的长豇豆,克百威项目检出值为0.14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12月27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 JKS23622914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个体户魏建良销售的老姜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户魏建良销售的老姜,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27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12月27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 JKS23622913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3.69公斤。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个体户陈心影销售的长豇豆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户陈心影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项目检出值为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12月25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 JKS23622915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