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分中心“三措并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4-04-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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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针对近两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事故,普陀分中心深刻反思复盘,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指导企业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中心要求辖区企业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措施。辖区所有危货企业细化和完善《油库巡检制度》和《油库复核制度》,明确巡查点位、路线、频次及督查等事项。规范救生衣穿戴,码头临水线以外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并建议企业统一穿戴遇水即涨的救生腰带。同时,要求辖区涉及港口装卸机械的港口企业参照《舟山港域港口装卸机械完整性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港口装卸机械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分中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视频打卡制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安师等人的履职记录须在视频监控中体现,危货企业特殊作业相关审签人员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审签。另外,统一危货企业输油管线法兰跨接方式,要求企业不论法兰螺栓根数,一律都进行跨接。

三是落实防控措施。分中心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将《码头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等报告文件中提到的应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而不是将这类报告在评审完后就“束之高阁”。要求企业根据本企业《码头靠泊能力论证报告》等文书,在码头醒目处公示《码头泊位允许装卸作业标准》及《船舶离靠泊限定条件》。同时,根据企业《船舶靠泊期间强风应急预案》,建立《天气预报登记及处置情况登记表》,登记船舶靠泊前及靠泊期间的天气情况(泊位的实测风力可以由船舶方测得),并按《船舶靠泊期间强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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