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普陀东港芦花村有家粉丝加工厂没有排污许可证,工厂将污水直接排进山沟里,要求调处
发布日期:2024-05-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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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队

投诉时间:2024.4.16       答复时间:2024.5.11

调处情况:经核查,该加工厂名称为舟山市普陀区林华粮制品厂,经营注册地址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芦花村芦花街52号,许可项目为食品小作坊经营,该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主要从事粉丝加工,生产废水储存在厂区外南侧收集池中,定期转运至生物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已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未发现污水直接排进山沟现象。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加工厂及周边河道的巡查,确保无污水直接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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